哮喘預測指數可以有效地用于預測3歲以內喘息兒童發展為持續性哮喘的危險性。哮喘預測指數適應的對象是在過去1年內喘息大于等于4次的患兒,具有1項主要危險因素或2項次要危險因素,可以判斷為哮喘預測指數陽性。
主要危險因素包括:①父母有哮喘病史;②經醫師診斷為特應性皮炎;③有吸入變應原致敏的依據。次要危險因素有以下三個:①有食物變應原致敏的依據;②有外周血嗜酸性粒細胞大于等于4% ;③與感冒無關的喘息。以上這些條件在具有一項主要危險因素或兩項次要危險因素就可以為陽性,如果哮喘預測指數為陽性則建議按照哮喘的規范治療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