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早產兒的定義是小于37周,所以35周的新生兒,肯定是屬于早產兒的范疇。像早產兒的話,根據不同的分娩時間,病情的輕重,也不是完全一樣的。像35周這種早產兒的話,一般來說,他的癥狀是比較輕微的,也沒有太多的一些并發(fā)癥,或者是后遺癥。如果是在28周到32周左右出生的早產兒,相對來說病情會比較嚴重一點,治療的過程也會時間比較長,他的后遺癥或者是并發(fā)癥的可能性,也會稍微偏高一點。
當然如果要是在28周以內的,特別是像一些22,23周,或者24周的早產兒,他的救治難度就是非常高的,一般需要到一些非常大的,新生兒危重癥的救治中心,才具備這種新生兒的搶救條件。所以早產兒我們一定要看他具體的周數,才有可能知道他的治療的難易程度,或者預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