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肝癌的治療,我們需要考慮兩個方面,第一是根治性;第二是安全性。無論是小肝癌,還是大肝癌,如果說可以通過外科手術來獲得根治,同時,病人殘留的肝臟功能能夠維持正常,那么手術無疑是治療肝癌的首選治療手段。當然,有的患者由于出現嚴重的肝硬化,或者是腫瘤的位置比較深在,那么這種情況下,做外科手術就有可能增加手術后,肝功能衰竭的風險,同時手術的風險比較大。
那么在這個時候,對于一些病灶比較小,位置比較深在,合并嚴重肝硬化的,我們可以選擇一些其它的治療手段。那么這些治療,包括消融治療,局部的放療,放療當然也包括了伽馬刀治療。那么有條件的,我們還可以選擇肝臟的移植手術。因此我們說,對于腫瘤的治療來講,一定要根據腫瘤的分期,病人的肝臟功能,以及醫院是否具備,不同的治療手段,來進行綜合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