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性輸尿管損傷的處理應先抗休克,處理其他嚴重的合并癥,而后處理輸尿管損傷,只要病情允許輸尿管損傷應盡早修復,以利于尿液的通暢保腎臟功能。
尿外滲應徹底引流,避免感染,輸尿管挫傷和逆行插管所致的小穿刺傷可不做特殊處理。術中和術后早期發現輸尿管損傷在清除尿液外滲尿液后按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第一,鉗夾傷或小穿孔,易從疏尿管切口置入雙制管,留置七到十天后經膀胱鏡拔掉。
第二,輸尿管被結扎,一旦發現檢查結扎有誤立即去掉結扎線,除大壞組織結扎外一般都會引起該處缺血壞死,需切除輸尿管缺損,做對端吻合并留置輸尿管支架管引流三到四星期。
第三,輸尿管斷裂部分缺損,輸尿管斷裂部位較高,兩斷端對合和無張力,可行對端吻合術,下三分之一損傷部分缺損易做輸尿管膀胱在吻合,膀胱壁側輸尿管下段成形術。對于輸卵管中段和下段部分缺損難以實施上述手術也可將斷離的輸尿管,與對側輸尿管做單側吻合,輸尿管缺損將常使游離右側,可將腎靜脈切斷并吻合于較低部位,以縮短腎和膀胱的距離。若輸尿管損傷缺損過長,按距離的情況做輸尿管皮膚造口術或回腸代輸尿管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