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患者中如果僅僅是下半身失去感覺和功能,而上肢功能沒有影響就更需要加強上肢功能的訓練,康復訓練中的替代原則就是用殘存的功能來代替喪失的功能,以維持基本的生活能力。
通過鍛煉使上肢更強壯的臂力,就能更好的替代喪失的部分的下肢功能。如在床上支撐軀體移動或翻身,在床上轉移支撐到輪椅,臥床者可以拉掉環抬起身體,便于別人換床單、擦身,背臀部的通氣減壓、預防壓瘡等日常活動。而依靠輔助器具進行站立和行走訓練、輪椅的驅動練習等康復訓練,也需要一定的臂力做保證。所以脊髓損傷患者如果有強有力的上臂力量,在生活和康復訓練中就能起到很大的幫助,因此一定要重視上臂的臂力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