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糖尿病性神經病變,必須依據:
一,糖尿病證據或至少有糖帶量異常。
二,神經病變證據。
三,必須嚴格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神經病變,如感染性因素引起的急性多發性神經根炎,化學藥物引起的中毒性神經炎等。
診斷糖尿病性神經病變時應提高對糖尿病患者,發生神經病變的警惕性。不論糖尿病有無癥狀,病情如何,早期和晚期,一型和二型均需詳細搜尋神經系統受累的佐證,以免漏診誤診。為了早期診斷神經病變,對周圍神經病變,必須進行電生理檢查,測定運動及神經傳導速度,自主神經功能檢查也可反映早期神經功能紊亂。
目前糖尿病性神經病變的治療仍是較為棘手的問題,應該強調對糖尿病性神經病變的早期診斷,及早期去嚴格控制血糖,消除病因。一些神經癥狀可以通過治療逐步減輕,緩解,直至痊愈,治療措施包括控制高血糖,服用醛塘還原酶抑制劑,用神經節苷酯,前列腺素e1,維生素類等藥物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