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嚴重腎上腺危象時,脫水很少超過總體液的10%,估計液體量的補充為正常體重的6%左右。如體重七十公斤,因補充液體量4000毫升。補液量尚需根據個體的脫水程度年齡和心臟情況而定。
輸液的成分開始給予5%葡萄糖溶液也1000毫升,以后酌情而定,可補鈉150到250毫升,由于于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患者腎臟排泄水復合的能力減退,因此液體輸入的總量和速度均需掌握,不能過量和過速,以防誘發肺水腫。
如治療前有高鉀血癥,當脫水和休克糾正,尿量增多,補充糖皮質激素和葡萄糖后。一般都能降至正常,再輸入第三升液體時可酌情補20到40毫摩爾,以補充總體鉀的不足。本病可有酸中毒,但一般不成為嚴重問題不需要補充堿性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