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疑診為敗血癥,有針對性的抗菌藥物選擇是治療成功的關鍵,在運用抗菌藥物之前要留取血培養,抗菌藥物應用的原則,有以下:
第一,要足量足療程用藥,致病菌應該是殺滅而不是抑制,所以抗菌藥物的使用要足量,開始時劑量一般要偏大,分次靜脈點滴,療效要長,一般在三周以上或者體溫正常,癥狀消失以后再繼續要35天,有遷徙者的病灶者除了局部病灶以外,全身用藥也要酌情的延長,
第二,是針對性的用藥,及時應用針對性強的抗菌藥物是治療敗血癥的關鍵,結合臨床表現及前期治療反映給調整,
第三,是聯合用藥,對病情危重者要選取兩種抗菌藥物聯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