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存在iga腎病的患者,建議每二周至四周復查一次。相關復查的指標包括:血常規、肝功、腎功能、尿常規、尿蛋白、血壓和腎臟的外形。每次復查時均應當復查尿常規、尿蛋白定性和尿蛋白定量和尿中的紅細胞數目。
因為蛋白和紅細胞的數目提示著iga腎病的病情進展;血漿白蛋白水平和腎功能的檢測是預測和評價iga腎病有沒有合并腎病綜合癥和腎功能不全的一項重要的指標,也可以指導iga腎病使用糖皮質激素和其他的免疫抑制劑,iga腎病的血壓最好控制在一百三十/八十毫米汞柱以下,其次iga腎病時患者建議每半年至一年復查一次雙腎的腎臟超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