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是一種常見的消化道腫瘤,其治療分為外科治療、放射治療、化學治療和綜合治療。兩種以上療法同時或先后應用稱為綜合治療。
一、手術治療。手術是治療食管癌的首選方法。若全身情況良好,有較好的心肺功能儲備,無明顯遠處轉移征象者,均應考慮手術治療。一般以頸段癌長度小于3厘米,胸段癌長度小于4厘米,胸下段癌長度小于5厘米切除的機會較大。然而也有瘤體不大,但已與主要器官如主動脈、氣管等緊密黏連而不能切除者,對較大的鱗狀細胞癌估計切除可能性不大,而病人全身情況良好者,可先采用術前放療,待瘤體縮小后再做手術治療。
二、放射療法。可分為:1、放射和手術綜合治療,可增加手術切除率,也能提高遠期生存率。術前放療后休息兩到三周,再做手術較為合適。對術中切除不完全的殘留癌組織處做金屬標記,一般在術后三到六周開始術后放療。2、單純放射療法。多用于頸段、胸上段食管癌,因手術難度較大,手術并發癥多,療效不滿意。也可用于有手術禁忌癥而病變不長,病人尚可耐受放療者。
三、化學治療。采用化療與手術治療相結合或與放療、中醫中藥相結合的綜合治療,有時可提高療效,或使食管癌病人存活期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