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況下,孕早期也就是孕十二周左右,孕婦應該做一次b超檢查,應該避免過早的做b超或是多次做b超。過早的做b超,有可能會震蕩到脆弱剛形成的胚胎,不利于胚胎發育。
妊娠早期做b超,是為了明確是否妊娠以及認識的天數,為確定預產期提供可靠的依據,并及時的發現胚胎發育是否異常。
第二次b超檢查,一般安排在妊娠中期,妊娠二十周左右,此時宮內羊水相對較多,胎兒大小比較適中,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對于b超檢查來說有較好的對比度,可以清晰的看到胎兒各個器官,較明顯的畸形,比如說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腦積水、脊柱裂、腹壁缺損、四肢短小、多囊腎、消化道閉鎖等容易被發現。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及時進行治療或終止妊娠。
第三次b超檢查,應該安排在妊娠晚期,孕28周左右,主要是了解胎兒在宮內的發育情況和再次檢查胎兒有無畸形。因為有些疾病的在妊娠中期,b超檢查不一定能及時發現.如果孕婦超過預產期兩周還沒有分娩,醫生的可能會建議再做一次b超,以了解胎盤、羊水、胎位的情況,有助于醫生決定何種分娩方式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