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晚期癌痛患者治療過程中有的人需要大劑量的嗎啡才可以止痛,有的人只需要小劑量的嗎啡,甚至不需要使用阿片類的藥物就能夠緩解疼痛,所以有的人會認為使用嗎啡的劑量越大病情越重,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
首先疼痛是一種主觀感受,有明顯的個體差異性也就是不同的人疼痛的反應是不一樣的,相同的疼痛強度所需要的止痛藥物也是不一樣的,這也是因為個體化差異造成的,有的患者需要大劑量的嗎啡才能止痛只能夠說明他的痛覺比較敏感并不能說明他病情比較重,所以止痛和病情的嚴重程度并不是相關性的更不能通過痛的強度來判斷患者生存的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