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耳聽神經和聽覺中樞器質性病變,均可阻礙聲音的感受,與分析或影響聲音信息傳遞,由此引起的聽力減退和聽力喪失,稱為感應神經性耳聾。
臨床上以五百赫茲,一千赫茲和兩千赫茲的平均聽閾為準,將聽力損失進行分級。聽力損失26到40分貝者,為輕度聽力損失,損失41到55分貝者為中度聽力損失,損失56到70分貝者為中重度聽力損失,損失70到90分貝者為重度聽力損失,損失大于91分貝者,稱為極度聽力損失。
目前對于中度感音神經性的聽力損失,在發病的早期,主要是以藥物治療為主,治療主要由血管擴張劑,如銀杏葉制劑,尼莫地平等,降低血液黏稠度和血栓溶解藥物,如巴曲酶,營養神經藥物以及能量制劑,比如甲鈷胺等,同時輔以高壓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