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股骨粗隆間骨折的病人,如果病人有嚴重的伴隨疾病或者有早期的并發癥,經系統治療兩周無效,不能夠耐受手術,或者是系統治療以后,骨折端超過三周,病人不愿意再手術治療,以及三個月內有急性的心梗,腦梗,腦出血的情況,或者六個月內有急性的心梗,腦梗,腦出血患者,手術風險比較大或者是病人高齡,不能夠耐受手術。或者是骨折端沒有明顯,這種情況可以采用保守治療。
保守治療主要是行患側肢體的骨牽引,以及患者肢體寬人字石膏托外固定,以及病人無法正常行走的患者出現骨折以后,可以單純的釘子鞋或者單純的短期皮牽引,來固定骨折端,并且早期對癥的治療,來減輕病人的疼痛,而對于病人平時能夠正常活動者,可以考慮行骨牽引或者是石膏托外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