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方式選擇主要根據其病理分型、臨床分期、癌組織基因靶點檢測等綜合決定。肺癌手術切除治療是首選方法,但它只適合于早期(Ⅰ、Ⅱ期)的患者,也就是病灶局限未侵襲到對側及遠處淋巴結轉移的患者。
臨床上確診肺癌患者大部分已處于晚期,以發生鄰近器官、遠處淋巴結和肺外器官的轉移,其已超出根治性手術切除的范圍。故晚期肺癌一般不能手術治療。部分Ⅲa和Ⅲb期的患者術前輔以化療以縮小病灶,有可能部分切除病灶術后輔助化療,以減少腫瘤負荷的目的。
總之對于Ⅳ期晚期腫瘤的患者,還是以全身化療、放療、靶向藥物等綜合治療為主,部分患者可以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從而從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