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原發性腎小球疾病的臨床分型,到目前為止,國內召開了三次會議進行討論、制定和修改,1977年北戴河會議將慢性腎炎分為普通型、腎病型、高血壓型。
腎病型除普通型表現外,尿蛋白大于3.5克每天,定性大于三個加,血漿蛋白低,白蛋白小于三克每升。
高血壓型除普通型表現外,以持續性中度以上高血壓為主要臨床表現,1985年南京會議對此分型方案進行修改,將上述腎病型,劃為腎病綜合癥二型外,另增加了急性發作型。
中華內科雜志編委會腎臟病專業組,于1992年6月在安徽太平舉辦原發性腎小球疾病,分型治療及療效標準專題座談會,多數專家認為慢性腎炎分為普通型、高血壓型、急性發作型的難以確切地反映其臨床的病理特點,因此贊成慢性腎炎不再進一步進行臨床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