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治愈出院之后,一個月復查彩超,如果還有冠狀擴張,在出院后的三個月、六個月、一年進行復查,出院后十八個月左右需要再復查,就是平均每六個月都要復查一次心臟彩超,直到心臟冠狀擴張消失,冠狀瘤消失,川崎病復查的時間一般是看川崎病患兒是否有心臟冠狀動脈正常。
通常,川崎病康復后的兩到七個月的時間內必須要定期的做心臟問題的復查,要查一查心電圖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有很多的川崎病,因為治療不徹底造成后期的并發癥,特別是心血管并發癥,冠狀動脈擴張,嚴重的產生動脈瘤,遷延數年,所以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恢復后連續三次正常,三到五年內再復查一次,檢查是否還有后遺癥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