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依舊以癥狀學作為臨床診斷和研究。腸易激綜合征(IBS):1)IBS的一般標準在最近的3個月內,每個月至少有3天出現反復發作的腹痛或不適癥狀,并具有下列中的2項或2項以上:
①排便后癥狀改善。②伴隨排便頻率的改變。③伴隨糞便性狀的改變。診斷標準建立于患者至少在診斷前的6個月內出現癥狀,并在最近的3個月持續存在,在觀察期間疼痛(不適)癥狀的頻率至少一周2天。2)IBS的一般下列癥狀可支持診斷:①異常的排便頻率:a.每周≤3次排便或b.每天>3次排便。②異常的糞便性狀:c.塊狀便/硬便或d.松散便/稀水便。③排便費力。④排便急迫感或排便不盡感。⑤排出黏液。⑥腹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