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四大體征包括呼吸,體溫,脈搏,血壓,醫學上稱之為四大體征。現將生命體征簡述如下。
一,體溫。人體正常體溫是比較恒定的,但因種種因素會有變化,體溫正常的口測法值一般為36.3到37.2攝氏度。
二,脈搏。正常人的脈搏是六十到一百次,老年人可以慢至55到75次每分;嬰幼兒是130到150次每分;兒童是110到120次每分。
三,呼吸。呼吸正常,成人是十六到二十次每分,兒童三十到四十次每分,兒童的呼吸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減少逐漸到成人的水平。呼吸次數與脈搏次數的比例為一比四。
四,血壓。血壓的產生推動血液在血管內流動并作用于血管壁的壓力稱之為血壓,一般指的是動脈血壓而言,正常人收縮壓是90到140毫米汞柱,舒張壓是60到90毫米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