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還未學會說話就已經耳聾的語前聾患者進行人工耳蝸植入的標準的是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年齡通常為十二個月到六歲之中年齡越小,效果就越佳,六歲以上的兒童或者是青少年需要有一定的聽力言語基礎,自幼有助聽器佩戴史和聽覺言語康復訓練。
二,雙耳重度或者是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耳聾,綜合聽力學評估聽閾超過70db的重度聾患兒,佩戴助聽器三到六個月無效或者是效果不理想,考慮行人工耳蝸植入,對于聽力超過90db的及重度聾患兒可考慮直接人工耳蝸植入。
三,無手術禁忌癥。
四,監護人和植入者本人對人工耳蝸植入有正確的認識和適當的期望值。
五,具備聽覺言語康復教育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