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礙診斷的基本標準:
第一個就是癥狀學的標準,個人的內心體驗與行為特征在整體上和文化所期望的或者是所接受的范圍出現了明顯的偏差,這種偏差是廣泛性的穩定性的,并且是長期性的,而且一個方面他的認知是偏離正常的,也就是說特別是對人或事物的感知方面偏離了正常,所以形成在對自我和他人的態度上的一個偏離正常。
第二就是情感反應偏離正常。
第三是控制沖動或者是抑制行為方面偏離正常。
第四就是人際關系偏離正常。
這就是它的嚴重程度標準,這種行為模式的偏離讓病人或者是家屬感到痛苦,或者是出現了社會適應不良。人格障礙其實與童年青少年的經歷有關,十八歲以上的,至少上述的一些癥狀持續兩年以上的,而且在排除了其他軀體的疾病或者是精神障礙,或者是后果以后,我們可以診斷他為人格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