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右腳趾骨折的情況,治療主要分保守治療和手術治療,保守治療主要是以石膏托或者外固定以限制腳趾部位的屈伸活動和腳趾的負重,給骨折愈合創造修復的條件,這種情況適用于骨折端沒有明顯移位的患者。
如果說病人骨折端有明顯的移位或者骨折斷成粉碎性,就會導致骨折延遲愈合不愈合甚至畸形愈合的情況,后期就會影響病人正常的足部負重活動,所以說這種骨折的病人就需要行手術的治療已復位骨折端給骨折愈合創造條件,并且骨折復以后要行內固定的質量一般是選用克氏針的固定,并且一個半月以后就可以拔除克氏針,可是在逐漸的下地負重的活動,對于保守治療的患者可以行石膏托及支具外固定四周,四周以后就可以撤除外固定逐漸的下地負重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