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往往是需要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在維持期間,如果癥狀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就應用足量的抗精神病藥維持治療,一般情況下首次發(fā)作的,維持治療一到兩年,這個足量,就是說足以可以有效控制癥狀,而且患者的軀體,應該能夠耐受這個最佳劑量。
藥物的調整,一般情況下,要維持最低的有效劑量,這樣可以使患者不至于復發(fā),但是同時注意,在維持最低有效劑量的過程中,往往受到應激生活事件、季節(jié),還有其他相關因素的影響,患者很容易會出現(xiàn)復發(fā)情況。
所以,要識別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相關癥狀,早期對藥物進行調整,切忌根據患者本人或者家屬的一些想法,自行的調整用藥,避免造成人為的疾病復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