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病人出現了手部外傷以后,治療的目的主要是恢復手部的功能,以避免后期影響手部的活動,從而給病人的生活帶來不便,如果病人手外傷以后,只是單純的出現了皮膚軟組織的損傷,這種情況可以直接行清創縫合術,并且術后一周就可以行手指的屈伸活動。
如果病人手部外傷以后出現了肌腱的斷裂,就需要行肌腱吻合手術以后石膏托外固定四周,四周以后就可以撤除外固定,逐漸的行手部的屈伸功能鍛煉,以防止長時間不活動以后,引起手部的關節粘連軟縮,并且會導致損傷的肌腱與周圍的軟組織出現黏連以后,影響手部的屈伸功能。
對于病人手部外傷以后,如果出現了骨折的情況,如果骨折端沒有明顯的移位,可以采用保守的石膏托固定四周,如果骨折端有明顯的移位,可以行復位并且克氏針內固定的手術治療,并且內固定的克氏針也是需要四周拔除的,以避免長時間不拔除以后,引起關節肌腱的黏連,從而影響后期手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