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經過明確診斷和規律的治療,完全可以達到治愈的目的,患者確診為活動性的肺結核后,需要進行抗結核治療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了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霉素等等,在使用抗結核藥過程中的治療原則為早期、聯合、適量、全程、規律的用藥。
在使用抗結核藥物過程中,需要注意藥物所帶來的副反應做出相應的對癥處理,例如患者出現了視神經的損害或者是腎功能的損害,建議停用相關的導致視神經損害腎功能損害的藥物,如果患者出現了周圍神經病變,需要口服維生素b1、維生素b12、甲鈷胺等營養神經的藥物,如果患者出現了轉氨酶的升高,要口服保肝藥物,如果患者出現了膽紅素的身高,只需要停用肝功能損害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