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有兩種類型:
一速發型,是指原發疾癥在發病24小時以后有兩個或更多的器官系統同時發生功能衰竭,如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加急性腎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加急性腎衰竭加急性肝衰竭,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加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加急性腎衰竭。發生多由于原發病為急性且非常嚴重,發病24小時內器官衰竭死亡者一般只歸于復蘇失敗而不作為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
二遲發型,是指先發生一個重要器官和系統的功能障礙,如心血管和腎的功能障礙,經過一段較穩定的維持時間,繼而發生更多的器官系統功能障礙,多見于繼發感染或存在持續的毒素和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