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在病情活動期必須要積極的治療,即便經過積極治療后患者進入了病情穩定期也需要維持治療,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藥物治療貫穿患者的整個人生,因為這個疾病在目前來講,沒有特效藥物可以根治,只有通過堅持服用抗風濕藥物治療,才能夠達到臨床緩解或者是低疾病活動狀態,患者才能夠控制住類風濕關節炎病情進展,防止致殘。
如果患者僅僅是在活動期治療,穩定期不治療,這種關節病變還會緩慢的進展,通常選用的藥物包括傳統的抗風濕改變病情藥物以及生物制劑,還有非甾體類抗炎藥物,糖皮質激素等等。對于前兩者傳統口服的抗風濕藥物和生物制劑,它具有延緩類風濕關節炎病情進展,防止致殘的作用,而對于后兩者一般是起到抗炎,緩解關節腫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