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快速心房顫動,指發作性心房顫動,伴快速心室率,發作持續時間48小時之內,應注意尋找引起快速心房顫動可能的病因,比如肺部感染、肺栓塞、高血壓、甲亢等,先給予藥物控制心室率。
可以給予西地蘭0.2毫克靜脈推注,控制不滿意者可以重復給藥,將心室率控制在100-120次每分鐘以下,建議首日最大劑量不超過1.2毫克,必要時合用口服β受體阻滯劑,大多數可以在24小時內自行轉復。
必要時靜脈藥物轉復或同步直流電轉復,48小時之內的復率治療不需要抗凝,48小時之內經復律治療,仍未能轉復者,按持續性房顫進行抗凝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