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醫治方法主要是根據其病理細胞類型、臨床分期以及患者基礎狀態等來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例如Ⅰ期、Ⅱ期的非小細胞肺癌,通過手術切除局部的病灶,術后必要時輔助化療、放療等處理。而對于Ⅲ期、Ⅳ期的非小細胞肺癌,大部分患者已經喪失手術切除的機會,臨床上多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化療、放療、靶向藥物、免疫等綜合治療。對于小細胞肺癌,即便是早期也有可能發生轉移,患者多放療、化療的治療。
對于終末期的患者,如果基礎狀態較差,不能耐受化療時,根據情況可選擇靶向藥物和姑息的對癥處理。另外,還要加強防治其相應的并發癥和轉移癌的對癥治療,例如營養不良、肺栓塞、阻塞性肺炎、骨轉移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