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結核藥物治療原則是使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進行一線抗結核治療。必須全程、足量、足療程進行用藥,不可以擅自停藥以及更改用藥方案,否則會達不到應有的治療效果。
在應用抗結核藥物時具有一定的適應癥,適合臨床前期的腎結核、孤立腎腎結核以及雙側重度腎結核,不適合手術的患者,在手術進行腎臟切除時,也可以作為術前和術后的輔助用藥。
腎結核用藥的同時,必須及時定期去泌尿外科或者感染科進行復查。定期復查肝腎功能,監測藥物不良反應,同時也需要全程聯合用藥,以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這是腎結核藥物治療的主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