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乳腺惡性腫瘤的患者進行內分泌治療來說,首先內分泌治療的藥物是激素類的藥物,對于患者胃腸道的刺激較小。而且對于部分患者,如果在手術之后的免疫組化結果當中,提示雌激素受體為(+),這種情況下,在積極的服用他莫昔芬等藥物予以內分泌治療之后,患者治療的效果較好,對于腫瘤的復發預防,以及腫瘤轉移預防具有積極的意義。
另外,對于部分患者來說,內分泌治療可以長期的進行,一般需要患者服用5-10年左右。所以對于患者的腫瘤治療來說,具有長期有效的作用。對于部分患者來說,還可以根據免疫組化以及基因檢測的結果,適量的服用一些靶向藥物,以及口服的化療藥物進行積極的治療。對于Ⅱ期以上的乳腺部位惡性腫瘤來說,在手術治療之后,還需要考慮進一步的予以全身的靜脈化療。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