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患者使用激素的原則如下:
一、開始劑量一定要足,要根據公斤體重進行計算,也就是每天每公斤約1mg強的松,成人患者每天強的松最大劑量約為60-80mg。
二、激素減量要緩慢,當腎病綜合征使用激素出現緩解以后,可以在4-12周之內進行激素的減量,每次激素減量劑量一定要小,不能過大。
三、維持的時間要長,一般約6-12個月。
四、使用激素要采取早晨頓服的方法進行口服。另外,在使用激素的過程中,如果合并有肝功能不全,可以選用甲基強的松龍代替強的松治療。
在腎病綜合征整個治療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觀察激素的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