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癲癇的患兒一般來說,通過藥物是可以控制患者癲癇發作的,一般來說如果吃了藥物維持3到5年,沒有出現癲癇發作,那么是可以逐漸緩慢的停用抗癲癇藥物,但是停用抗癲癇藥物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如果患者再次出現癲癇發作,那么患者不能停藥,需要將抗癲癇藥物加上,以免誘發癲癇持續狀態。
如果患兒在應用抗癲癇藥物治療比較長時間以后沒能出現癲癇發作,那么逐漸減用抗癲癇藥物,患者也沒有出現癲癇,有一些患者是可以出現停用抗癲癇藥物的,那么這些患兒一般來說是痊愈了,那么患者一定要注意不能過度的勞累以及精神的緊張,不能感冒發燒,以免誘發癲癇再次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