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骨折以后五個月了,基本上完全愈合了,走路的時候不會有明顯的疼痛。如果走路的時候出現疼痛,多可能是由于以下的原因導致。
第一,就是由于骨折愈合不充分,或者是骨折斷端部分沒有愈合,然后在患者走路的時候,或者是受力的時候就會發生疼痛。
第二,也可能是由于骨折位于關節面,導致創傷性的骨關節炎,而引發出現的疼痛。
第三,也可能是由于軟組織恢復的不徹底,或者是靜脈回流的不暢,活動過度后,而引發出現的走路時的疼痛。
骨折五個月以后還是發生了疼痛,建議患者最好是及時的去醫院復查一下骨折部位,看一看具體是由于哪種原因導致,然后再給予針對性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