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性腎病患者有一部分可以自發緩解,但是也有一大部分可以出現腎功能的損害導致終末期腎臟病,此時如何判斷膜性腎病免疫抑制治療指征就比較重要,通常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第一、如果為女性患者,尿蛋白的定量小于4g/天,腎功能正常不應該給予激素和烷化劑,但是應該給予非免疫抑制治療,如應用ACEI和/或ARB嚴格的控制血壓改善高凝狀態和血脂異常等,并需要監測尿蛋白和腎功能的變化。
第二、如果患者尿蛋白大于4g/天持續六個月,和/或發生腎功能不全,則應該考慮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劑的治療。
第三、對于腎功能輕度下降和/或尿蛋白8g/天持續六個月,或者是尿蛋白6g/天持續六到九個月的患者,可以采用激素和口服烷化劑進行治療,但必須注意藥物不良反應。還可以考慮環孢素、他克莫司等。
第四、已有明確的腎功能損害,肌酐超過265-354μmol/L,或腎臟病理改變成IV期伴有廣泛腎間質纖維化患者,不接受上述的免疫抑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