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容量減少的低鈉血癥的治療包括:通過糾正血容量不足,去除刺激抗利尿激素釋放的物質和促進腎臟排泄過量的水,急性低鈉血癥大腦沒有充足的時間代償細胞外低滲透壓,因此急性的細胞水腫和腦水腫是主要危險。
無癥狀患者應給予0.9%等滲鹽水補充血容量,一旦細胞外容量恢復,抗利尿激素釋放的刺激就會被清除,促使腎臟排水恢復鈉濃度。
慢性低血容量性低鈉血癥的治療比較復雜,因為大腦可能已經適應了低滲透壓,所以過快糾正血清鈉有風險。當低血容量性低鈉血癥已經發生48小時以上或者時間不詳,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情況下可給予0.9%和0.45%的鹽水緩慢糾正血容量不足,應注意血清鈉增長速度不能超過1毫摩爾每升,每小時和24小時之內不超過12毫摩爾每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