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腹水的治療可根據患者的情況選用下列手段。
限制鈉的攝入:每日攝鈉不超過2000毫克,不必嚴格限制水的攝入。如血清鈉較低,需限制水的攝入,每日攝水量不超過前一日尿量加五百毫升為宜。
利尿藥治療:一般口服螺內酯和呋塞米,聯合使用,初始劑量宜小后根據尿量酌情調整劑量。每日最大劑量為螺內酯400毫克、呋塞米160毫克。如口服效果不佳,可靜脈注射使用呋塞米或托拉塞米,取得較好的療效,但以上治療需注意防止電解質紊亂。
腹腔穿刺放腹水或腹水濃縮回輸:對于患者腹水量較大,臨床癥狀明顯,利尿治療效果不理想的頑固性腹水,可行上述兩種方法治療。
腹腔頸內靜脈引流或經頸靜脈肝內門體分流術:對治療頑固性腹水具有較好的效果,但價格昂貴,且可誘發肝性腦病,腹水感染或疑有癌性腹水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