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外傷的治療有以下原則:
第一大原則,早期徹底清創,清創的目的是清除異物,徹底清除被污染和遭受嚴重破壞,而失去活力的組織,使污染創口變成清潔創口,避免感染,達到一期愈合,清創越早越好,感染機會也越少,一般爭取在傷后6-8小時內進行。
第二大原則,正確處理深部組織損傷,清創的時候應該盡可能的修復深部組織,恢復重要的組織,比如:肌腱、神經、骨關節的連續性,以便盡早的恢復功能。
第三大原則,一期閉合傷口,對于創口整齊無明顯皮膚缺損者直接縫合,但缺損縱行越過關節與指蹼邊緣平行或與皮紋垂直者,應采取z字形原則,改變創口的方向,避免日后瘢痕攣縮,影響手部的功能。
第四大原則,正確的術后處理,包扎傷口時要使用柔軟敷料,墊于指蹼間,以免汗液浸泡皮膚而發生糜爛,游離的皮膚處應當適當的加壓,用石膏托將患肢固定,以利于修復組織的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