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社區干預有以下原則:
一,社區干預要因地制宜,高血壓患病率在我國不同地區分布不同,與不同區域的社會環境,地理環境,生活習俗等密切相關,故而不同社區及高血壓的危險因素以及其他的環境因素也都存在一定的差別。
二,要多學科參與,高血壓的社區干預是以流行病學為基礎,需要以現代的醫學知識,行為學知識以及社會學知識等共同參與運作的研究。
社區干預是基于社區人群的研究,為了改善社區人群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其干預措施和計劃,高血壓的早期診斷治療和控制,必須能夠被社區的服務體系和社會組織所接受,得到他們的協作并能成為他們的工作的一部分,如果他們能夠將這些計劃在全區付諸實施,可以建立流行病學監測系統,可以根據研究目的確定,也可以重視干預計劃和措施可行性,為了保障其能否在全社區人群中順利實施,這種措施和計劃的具體內容應當通過社區組織自身去落實,實質能夠成為全社區人群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