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目標,僅僅在于控制病人的癥狀和體征,預防關節損害以及積極維持病人的生活質量和活動能力,通常由于類風濕關節炎引起的關節損害,多在確立診斷后頭兩年中發生,在此階段就應當對病人可能發生的長期并發癥有個基本的預測,并要針對并發癥采取措施,要對由這些措施可能帶來的危險進行仔細的利與弊的評估。
由于治療渴望中指關節里炎癥的進程,所以推薦對所有的病人都要時時針對類風濕關節炎自身的治療,為了取得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成功,病人應當有一個長期的就醫計劃,這其中包括病人要定期就醫,進行化驗檢查以及請醫生幫助,不斷地評估效果,不斷的調整治療和監視有無不良反應發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