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穩定型心絞痛是嚴重具有潛在危險性的疾病,其治療主要有兩個目的。即刻緩解缺血和預防嚴重不良反應后果,治療包括抗缺血治療、抗血栓治療和根據危險度分層進行有創治療。對可疑不穩定型心絞痛者的第一步關鍵性治療,就是在急診室做出恰當的檢查評估,按輕重緩急送至適當的部門治療,并立即開始抗衰,抗心肌缺血的治療。
心電圖和心肌標志物正常的低危患者,在急診經過一段時間治療觀察后,可進行運動實驗,若運動實驗結果陰性,可以考慮出院繼續藥物治療,反之大部分不穩定型心絞痛患者應該住院治療,對于進行缺血,且初始藥物治療反應差的患者以及血液動力學不穩定的患者,均應進入監護室進行加強監測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