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快速心房顫動指發(fā)作性心房顫動伴快速心室率,發(fā)作持續(xù)時間在48小時之內,應注意尋找引起快速心房顫動可能的病因,如肺部感染、肺栓塞、高血壓、甲亢等。
先與藥物控制心室率,對既往未用過洋地黃者,西地蘭0.4毫克靜推,控制不滿意者可以重復給藥,將心室率控制在100到120次每分以下即可,建議首日最大劑量不超過1.2毫克。
必要時合用口服β阻滯劑,大多數可以在24小時內自行轉復,必要時靜脈藥物轉復和同步直流電轉復,48小時之內的復律治療不需抗凝,48小時之內經復律治療仍未能轉復者按持續(xù)性房顫進行抗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