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結核是全身結核病在骨關節系統的基本表現。結核桿菌對骨關節的破壞性很強。若延誤治療可以導致骨關節,不可逆的活動功能喪失。
所以,要早期診斷、早期治療、聯合用藥且有足夠的療程。一般用藥療程,是在一年半到兩年,脊柱結核病灶較大,最好用藥要兩年左右。
在積極系統的非手術治療同時,患者有外科手術適應癥,應積極采取手術治療,以消除病灶,加速閉合,保留關節功能。
所以,在脊柱結核用藥兩年左右,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X片、磁共振和ct檢查,根據骨折是否愈合,定期檢查患者的血沉,以及其他的肝腎功能檢查,醫生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然后使用是否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