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找出引起失眠癥狀的原因,針對病因給予相應的處理。
①,因某些慢性消耗性疾病或老年人體內抑制減弱導致的失眠,應予以全身強壯療法或給予改善神經細胞代謝的藥物進行治療。
②,因精神刺激等外因所致失眠者,應當消除精神刺激或勸導患者正確對待,往往可通過心理咨詢或心理治療獲得療效。
③,因某種疾病痛苦而使患者不能人睡者,應積極消除患者的痛苦,治療原發疾病。
④,因心因性因素對失眠產生恐懼或焦慮者,應使患者了解睡眠與覺醒的正常規律,從而消除心因性影響。
第二,經上述處理后仍失眠者,可以給予催眠藥物,但給催眠藥物時,必須根據患者失眠癥狀的特點選用:
①,人睡困難者,給予作用快的催眠藥,如三唑侖,佐匹克隆,唑吡坦等。
②,覺醒早、睡不深而多醒者,給予作用時間長的催眠藥,如地西泮,氯硝西泮等,
③,人睡困難、清晨思睡不愿起床,白天又覺得頭暈無力者,可以白天服用興奮藥,晚上服用催眠藥。
第三,長期服用催眠藥,不要連續使用同一種藥,應該輪替使用,如果藥物使用超過一個月,可以輪替為其它藥物,以免產生耐藥性或成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