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的患者有些是在妊娠期間發生的,還有些患者可能在妊娠前就已經存在了類風濕關節炎,只是癥狀不明顯未引起注意,在妊娠期間或者是在妊娠之后病情會出現波動,才引起患者的關注,有研究顯示大部分患者是在妊娠三個月病情可以緩解,而且患者大部分是在分娩后會復發,因此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如果在月子期間出現了關節的腫痛,以小關節為主伴有晨僵,要考慮類風濕關節炎的可能。
首先要完善相關的檢查,比如類風濕因子、抗CCP抗體、抗aka抗體、血沉c反應蛋白、雙手的平片等檢查,來進一步的評判病情,明確診斷,然后根據患者的病情選擇藥物治療,在哺乳期間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藥物,禁止使用細胞毒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