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想要妊娠或者正在孕期的患者,應該考慮單一的認知行為治療,在妊娠決定開始或者是終止精神藥物治療,需要做完全信息的風險收益評估。
當胎兒嬰兒或者是母親發生危險的時候,需要評估藥物治療是否要開始或者是終止,因為母親的健康將影響妊娠育后和產后嬰兒的開戶,這種情況下有人提出整合和權衡決定模式,由于這個強迫障礙患者常常十分焦慮,感到懷疑和因為要求完美或者是需要確定而痛苦。因此,幫助患者及其親屬達成知情決定,可能需要幾次的會談,記錄提供的信息和臨床合理選擇治療的方法是可取的。
已經妊娠的強迫障礙婦女當中,有13%-39%出現強迫障礙癥狀,妊娠前存在的強迫障礙患者。嚴重程度不受妊娠的影響,但也有報告強迫障礙患者的妊娠期癥狀有8%-17%惡化,14%的改善,有關整個妊娠期,使用三環類抗抑郁和選擇性五羥色胺在攝取抑制劑的藥物的長期影響治療還是有限的,而且治療也有一些相互矛盾的地方,所以需要醫生和患者親屬一起商議和應對,妊娠頭3個月暴露于藥物。
新生兒可能會出現新生兒行為綜合癥,包括中樞神經系統、運動、呼吸以及胃腸道癥狀,雖然要保證監測暴露于藥物的新生兒,但行為綜合征通常是輕度的,并且可以使用支持性照料而得到控制,一般在出生后2周以內消失。